几名小头目诺诺应是。
江鹞活动了下走珠般滚动的肌肉,死盯着我道:“你用剑?”
见我不答他继续道:“你虽拿着树枝,用的却是剑法……在江湖中,用剑的都是高手,因为剑不好用!”
“你用剑,用的还是快剑!别以为我没看清楚!”
他大喊着冲了过来,凛冽的剑风隔着老远就刺得身旁的杜蝶流下了泪,可她还是不愿闭眼。
我往前踏了一步,又收步回了原处,江鹞的脖子上多了个血洞,他“呵呵”地想发出声来,可是没有成功就软倒在地。
“妖术!”
很多人同时惊恐地大喊,江鹞死后马贼们四散奔逃。
江鹞在凡间应该算是个“高手”,至少他能看出我用的是某种剑法,而不是“邪术”。
我的杀人秘诀在一个快字,前面几个马贼,他们抡刀砍我的刹那间,我用普通人肉眼看不到的速度刺出树枝,贯穿他们的要害。在外人看来,我只站着不动,身旁的人就全部倒下,就像使了“妖术”一般。
到江鹞这里又有所不同,他用的是长剑,攻击距离比刀远,我需要往前踏一步增加攻击距离,保证先刺到他。
我虽是修士,但并没有动用一丝一毫的法力,存储我法力的气窍仍是封闭状态,以免自身灵机在这红尘浊世受到侵染。
我凭借的仅仅是从小习练的剑法,对“剑理”的感悟。
从我咿呀学语时,我的母亲就开始让我拿着树枝练剑,那时我还未到六岁,连一丝一毫法力都没有,只是拿着一根破树枝,对着家院大树下的泥地,刺杀一只又一只肉眼极容易忽视的蚂蚁。
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,我的眼力、准度以及对刺击的理解已经到了某种浑然天成的本能境界,往往不需要思索,就能刺出妙到毫巅的一剑。
“叔叔,我还是没有看清楚!”杜蝶仰头看着我,一脸崇拜。
我笑着摸了摸她的头:“没关系,你只要记得,当你想杀一个人时,一定要比他‘快’一步就够了。”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