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见着男子的讲话终于结束,已是听得哈欠连天的武辽用手戳了戳身旁的梅士淦。昏昏欲睡的后者身体抖了两抖,待意识稍稍清醒几分后,他抬手抹去嘴角的口水,朗声道:“感谢镇北将军精彩的发言,下面进行仪式第三项,阅军!”
“呜呜呜——”
话音一落,城楼上下蓦地响起阵颇为喜庆的乐声。
敲锣打鼓抚琴弄箫吹唢呐,百般乐器可谓应有尽有,场面着实热闹的紧。
听着耳边不断传来的声音,知晓重头戏终于来了的人们心里面俱是有些激动。
这群人之所以会在这冬日起个大早,冒着刺骨的寒风聚集在此地,所为的无非也就是想看看他们北境儿郎的风采。
结果他们满怀激动的过来以后,又是升旗又是奏乐,紧接着还来了一段压根听不明白的讲话,最想看的反而是一眼都没看到,这让那些对阅兵期待许久的人们心里面如何不骂娘?
所幸难熬的时间终于过去,阅兵总算是开始。听着耳畔那犹如过年般欢天喜地的乐声,城上城下,城内城外的人们一时间全都伸长脖子朝前方望去。
“哐哐哐哐!”
随着一阵脚步声,一支约有五百人的方阵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。他们身披黑甲,手握长枪,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,昂首挺胸的朝前方行进着,为首之人骑着黑色骏马,手中高举着的宋字大旗在风中肆意摇曳。
这五百人阵型整齐,步伐一致,虽是不曾出声,却又莫名让人觉着声势惊人,压迫感十足。那自阵中隐隐散发出的锐意,就连人群中那见多识广的妖艳女子此刻都不免为之侧目。
作为北疆的王室中人,且先前还打过不少仗,她多多少少总能看出一支军队的强弱,而眼前的这支五百人的队伍,单从其气势上来看,无疑便是支难得的强军!
“虽说还不曾同北宋交手过,但先前我也有听闻宋军甲士的善战之名。”
女子的一双凤眸牢牢地盯着前方的军阵,“不想竟是闻名不如见面,见面更胜闻名。”
不愧是能以一州搏天下的北境霸主,第一支出场的队伍是如此,后面的队伍想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。
北宋如此强盛于她而言,原本并不是一件好事,但眼下情况终究有所不同,北宋越强,她便越是安心。
“倘若那个傻卵手底下像这样的兵能有三万…”
她正这么想着,自上方再度传来梅士淦那激昂的喊话声。
“瞧!一群意气风发、精神抖擞的年青人正向我们走来。整齐的步伐踏着他们的坚定,灿烂的微笑写着他们的热情,嘹亮的口号体现着他们的实力!嗯…”
男人将手里的稿子翻了一篇,旋即继续念道:“就是这样一个由五百人组成的先锋营代表队,他们团结友爱,勤奋朴实。他们用拼搏的汗水挥洒阅兵场,用晶莹的泪水拥抱胜利的辉煌。这就是他们,这就是永远的、激情飞扬的镇北军先锋营!”
梅士淦话音一落,刚好走至城口的五百名甲士在领队的带领下同声喊道:“首战用我,用我必胜!看我先锋,气势如虹!”
声浪滔天,气势恢宏,看得两侧的新军与百姓们纷纷叫好。
“好样的!咱北境的爷们就该有这种气势!”
“有如此强军,何愁北疆不平,九州不定?!”
“哇!甲士哥哥们好帅啊!!”
欢呼声一波接着一波,充分显示了人们对先锋营的推崇。
“恭喜你啊兰将军!”
见着下方百姓们的反响如此热烈,众将军们皆是围拢在兰云身边,话里里略微带着些艳羡,“看样子,这回阅兵之仪最出彩的便是你先锋营了。”
“哪里哪里,只不过是占了第一个出场的便宜而已,后面的兄弟想来定会更加出色。”
兰云连